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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潭湘乡市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人
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362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具体安排如下:

  1.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9人,其中人才引进1人。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招聘计划一)》(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

  2.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人,其中人才引进11人,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岗位7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1人。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招聘计划二)》(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二》)。

  3.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人。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招聘计划三)》(附件3,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三》)。

  报考人员通过湘乡网(https://www.hnxxnews.com/)查询相关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相应计划与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且与专业要求相近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届(含“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4届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2019、2020年以“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考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住培合格证;2021年以应届毕业身份参加住培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相关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书(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招聘计划一》、《招聘计划三》报名地点设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计划二》报名地点设湘乡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正确填写《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5),并在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月30日前通过扫描本公告后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次考试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五)特别提示

  1.《招聘计划二》中湘乡市人民医院的医师2岗位设置了A岗位、B岗位、C岗位、D岗位,因A、B、C岗位无人报名或未达开考比例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该招聘岗位的D岗位。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乡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网络填报信息

  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和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6);报考《招聘计划三》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或有效期内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证书,或盖学校公章的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现场提交《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5)及免冠寸照1张。

  报名时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在4月30日前通过扫描本公告后的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个人信息填报、审核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个人信息或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失实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5:00。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本公告后的二维码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证件缺失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一》、《招聘计划二》、《招聘计划三》中人才引进岗位、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岗位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15及以上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5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一》、《招聘计划二》的其他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笔试开考比例,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考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聘计划一》合格分数线为《招聘计划一》所有招聘岗位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招聘计划二》合格分数线为《招聘计划二》所有招聘岗位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招聘计划三》合格分数线为相应学科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内容

  《招聘计划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招聘计划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卫基础知识》两科。

  《招聘计划三》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

  《招聘计划一》中湘乡市策划推广中心除广电工程岗位和财务岗位外的所有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计划一》、《招聘计划二》、《招聘计划三》人才引进岗位、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岗位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中进行了笔试的,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对象为面试对象。

  其他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未达以上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缺失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招聘计划一》中湘乡市策划推广中心除广电工程和财务岗位外的其他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招聘计划二》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招聘计划三》的面试方式为试教。

  (四)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合成

  《招聘计划一》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

  《招聘计划二》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医卫基础知识》×70%

  《招聘计划三》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30%+《岗位专业知识》×70%

  2.综合成绩合成

  《招聘计划一》、《招聘计划二》中进行了笔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计划三》中进行了笔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未进行笔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进行了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招聘计划一》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招聘计划二》按《医卫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招聘计划三》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一次考试,具体方式另行公告。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前,招聘(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列入相应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二、其他事项

  符合《龙城人才行动方案》引进的人才可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对新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3万元;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3年。对新引进的机关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2年,己享受相关政策的,不重复奖补。

  十三、本公告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265503

  考务咨询电话:0731-56772368

  监督及举报电话:0731-52182082

  附件1: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招聘计划一).xlsx

  附件2: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招聘计划二).xlsx

  附件3: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招聘计划三).xls

  附件4: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6:2024年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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